二法令修断者得安乐住

二法令修断者得安乐住

p0045

瑜伽十三卷二十四页云:又有二法,能令修断居远离者,得安乐住。一者、于诸境界,不生杂染;无恶寻伺,扰乱其心。二者、凡所啖食,要为利益,称量消化,能随顺断,令身调适。

出自:法相辞典 - 朱芾煌

民俗文化类